第十一章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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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母亲真的不会吗?有一天,我明明看见你写字了。”

        曹耀口无遮拦的说道。这对一个孩子来说,像是无心之举,但对于他,就没那么简单了。曹耀望了望母亲,再望了望父亲,想从他们口中探出端倪。

        这次轮到李倩与曹勇沉默了,曹勇望了望李倩,没有说话。他们之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过了许久,李倩想了想,对曹勇说道:

        “夫君,其实我会写字的,以前我父母尚在的时候教过我。”

        毕竟,曹耀也是她的亲生骨肉,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可以改变一切,催人执往的。

        “我可以教他读书写字,家里没有闲钱就把这个东西当了吧,它应该够了卖一些书本笔墨了。”

        李倩从脖子上取出来一块玉佩,看这样式,似价值不菲。曹勇沉默了,他又怎么不知道她的不简单呢,只是她不说,他便不问。

        曹勇忽然又觉得不应该去怀疑他,毕竟,他们早已不是什么陌生人,而是即使全世界都背叛你,你却义无反顾的站在她身旁,保护她的男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玉佩这件事会让曹勇觉得很尴尬,因为大男子主义的他,也有让自己的夫人掏钱的时候,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只是为了孩子的将来,也就硬着头皮接下了。

        他依然没问这玉佩的来历和象征意义,因为她不说,他便不问。而这不问间,有充满了信任。

        看着曹勇释然的眼神,曹耀也读懂了他的意思,是啊,这是骨肉亲情,又怎么会有什么心机?

        只不过,过了几年世间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着他们的相濡以沫,相敬如宾,他在内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样的日子真的能持续到永远吗。

        他的前途充满了未知与神秘,他又不愿做那指点江山的书生,经历了前世今生,他觉得累了,要休息。

        但是,他又有什么条件来维持现在的生活呢,在他看来,只有读书学武。因为,这是封建社会的潜规则。

        这也更加坚定了曹耀学文习武的信念,因为有些东西是值得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守护的,只是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

        时间匆匆,留下了大槐树的年轮,落下了化作春泥而护花的树叶,挥洒了淋淋尽至的汗水,疲惫了来往茫茫的人们。

        只是在这样的时间里,曹耀是感慨不了物是人非的意境的,因为,一切都那么真实,一切都像注定好了要上演的一般充满危机。

        人们早去晚归,曹耀也是规律性的被教导写字读书,一切又都那么自然,但有时候也会规律性的出现一些小插曲,那就是王叔家的同龄小妹。

        她是随曹耀出生没几个月就生下来了,还被村里的人戏耍成天生的一对。久而久之,待到长成孩童,青梅竹马的关系早已深种邻家小妹内心,于是便更加黏上他。

        毕竟相差那么多岁,曹耀哪里受得了她的打击,每次都落荒而逃。

        “曹哥哥,还在写字么,我都看得头大了,别写了,陪我出去玩好么?”

        “曹哥哥,昨天我爸爸打回来一只兔子,好可爱哦,我们一起去跟它玩好么?”

        “曹哥哥,刚才刘叔家的那位哥哥偷吃了邻居家的东西,被刘叔打得满天飞哎”

        “曹哥哥,明天就是……”

        就像是蚊子,亦或者十足的小跟班,黏着曹耀不放,让曹耀有点接受不了。整天求神拜佛,让他们拯救他的疾苦与灾难。

        就这样,春去冬来,争艳蝉鸣,时间就像手中的沙子,怎么抓也抓不住,再回首,又过却两年。

        两年的时间,五岁的年龄,足够曹耀做很多了,尤其是李倩知道自己的儿子很有天赋的情况下,但事实证明,她还是低估了曹耀,在她看来,他倾其所有的教他知识,再怎么也要三五年。

        而曹耀却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项任务,这让李倩极度震惊。

        “我记得,我小时候学这些花了十几年吧”

        但她哪里知道,如果是纯粹的知识点的话,曹耀在前世就已经掌握很多了,只是现在的字体,也就是小篆,曾经没有深入研究过,待到你认识,自然就水到渠成。

        这件事上,李倩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村里的亲朋好友,因为这已经不只是一个奇迹了,这样散播出去,一定会发生巨大的震惊,到时,他们安逸的生活就会终止。

        李倩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再交给他了,于是今后的一年纯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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