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没错,我是她老公

今夜本来主角应该是褚幸运。

        为了给褚幸运正名,让所有人都知道褚幸运是他们褚家的女儿,褚丰羽特意请了各大媒体的记者来报道。

        前一部分进行的也算是顺利。

        褚幸运完美出席,宾客们对其吹捧的话语,什么仙女下凡,什么一家三口终于相逢。

        记者们的闪光灯也没有停过。

        直到……

        沈烈的到来。

        “岳父大人,怎么不得我就开始了?还有幸运也是的。闹脾气就闹脾气嘛,怎么也不等等我这个做丈夫的,让诉诉他们兄妹四个怎么看?”

        沈烈的唇角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

        说出来的话信息量也巨大。

        这些媒体也嗅到了话题度。

        纷纷架着长枪短炮的闪光灯不停的对着沈烈。

        沈烈也没有丝毫的避讳。

        坦然自若的迈步上前、

        身上的礼服在灯光下暗纹上的蝴蝶闪闪发光,和台上的褚幸运相互映照。

        一直等到沈烈走上台,站在褚幸运的身边。

        台上的四人表情可真是变化万千。

        褚丰羽脸上的笑容骤然间消失,他给沈烈请柬只是因为沈烈的身份,但是没有想到沈烈会这么大庭广众的让自己女儿难堪。

        任雅拉着褚幸运,让她挨近自己,一双眼睛防备的盯着沈烈。

        褚幸运甚至连一点表情管理都不想要,白了一个又一个白眼。

        反观沈烈,罕见的笑的一脸灿烂。

        楼上。

        四双小脑袋齐齐的探出头。

        童童:“那个狗男人又来欺负妈咪了。”

        诉诉:“没错!让我下去教训教训他!”

        墨墨:“嗯……我觉得不太行,这样的话,妈咪就会出丑,墨墨不想看到妈咪出糗。”

        啾啾:“啾啾也不想!”

        童童:“……我有个办法。”

        诉诉墨墨:“什么办法?”

        童童:“你们这样……这样……”

        诉诉:“大哥,你真坏!”

        墨墨:“我好喜欢大哥呀。”

        啾啾:“你们在说什么呀?”

        三个男孩子:“啾啾不能听,乖啾啾,回去玩娃娃,哥哥们去教训那个坏蛋!”

        楼下。

        记者们疯狂的抓拍这一刻堪称为史诗级的场面。

        终于一个记者忍不住了。将话筒高高的举起:“请问沈总!您刚刚是不是喊褚总岳父大人了?”

        其他的记者也不甘示弱:“难道说沈总当年的那个神秘妻子就是现在褚总认回来的亲生女儿褚幸运小姐?”

        “传言说沈总在五年前就已经和那位神秘妻子不欢而散,也更有传言说沈总之所以迅速闪婚也只是因为老沈总催得紧、是这样吗?”

        “沈总刚刚说的四个孩子是什么意思?难道除了现在在沈总跟前的沈诉小少爷还有其他的三个孩子吗?那为什么在这五年里,褚小姐没有出现在公共场合外面,还有其他的三个孩子为什么也没有出现?”

        “有传言说沈诉小少爷是沈总在孤儿院里捡回来的,难道说褚小姐生下了沈诉小少爷之后就将沈诉小少爷扔到了孤儿院吗?”

        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像连环炮弹一样炸了出来。

        整个宾客也都一个个的伸长了脖子等着接下来的回答。这么难得一遇的场面,他们可是不能错过啊。

        褚丰羽见事情越来越难以控制,带着笑意出来打着圆场:“诸位记者,现在还不到采访的时间,请诸位记者稍作休息等会儿我们会将记者的问题全部回答、。”

        任雅更是直接揽着褚幸运的肩膀想要下台。

        这一动不要紧,让记者们看到了和沈烈身上衣服一样的褚幸运的礼服。

        “沈总和褚小姐穿的是情侣装吗?”

        沈烈依旧淡淡的笑着。眼神给到旁边的助理,助理很快就给沈烈拿来一把话筒。

        他清了下嗓子,走到褚幸运的跟前。“没错,是情侣装。”

        “关于各位刚刚问的问题,幸运确实是五年前我神秘闪婚的妻子。不过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幸运是褚叔叔的孩子。也不会想到会和褚叔叔有这么一层关系。”

        “另外,沈诉是我和幸运的孩子,还有另外三个孩子也是,没错,是四胞胎。幸运为人低调,并不想多么高调,我也就遵从幸运的意思。”

        “最后我想接着这个机会对幸运说,虽然当时我们的婚姻是有利益的关系在,但是五年,我已经爱上了你,欠你的婚礼我会补上,之前忙于工作忽略了你和孩子,我也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的补上……”

        话没有说完,就听到刺啦的一声电流声。刺耳的声音在大厅里响起,所有人都条件反射的捂住了耳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