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非酋

新的一年,拉文克劳魁地奇球队的招球员活动又开始了。

        “希尔,我们去礼堂吃饭吧!”莉雅欢快地说,冲着德拉科使了个眼色,“德拉科你去吗?”

        德拉科带路一起前进!

        众所周知,希尔同学是认路的。

        ……于是刚拐过一个岔路口,希尔就发现了端倪。

        “?我们不是去礼堂吃——唔!”

        被莉雅奸笑着立即捂住了嘴,强行掳走连蒙带拐地拖到了魁地奇球场上的希尔:“……”

        拉文克劳魁地奇球队队长罗杰·戴维斯和莉雅欢快地击了个掌:“干的漂亮!”

        计划通!

        被迫营业,强行拽上扫帚飞了一圈儿,然后毫无疑义地通过考核被加入了魁地奇球队的希尔:“……”

        ?为什么明明没有经历过这一切,他就是觉得这个经历有点似曾相识呢?

        说吧椰子你是不是在复制粘贴水字数!

        希尔也成了追球手。

        其实罗杰本来是想让希尔去当找球手的,因为他对飞速掠过的一切事物,包括金色飞贼,都有着非同一般的应激反应,总是能第一时间找到它来的方向。

        但问题也在于他的应激反应。

        这也导致他可以立即反应出金色飞贼的位置是没错,但是反应出来之后,也会第一时间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和姿势,总能轻易地躲过金色飞贼:“……”

        你问他为什么?

        笑死,完全是因为生活所迫。

        ……

        穿越前的希尔,名字还叫凌玦。

        凌玦觉得自己实在是脸黑得没救了。

        几乎从出生开始,降临在他身边的就是各种天灾人祸。他对医院重症监护室比自己家熟悉太多。爹妈很早就被他这个祸星拖累了个干净,他几岁大的时候就一场连环车祸一波送走,只剩他和他哥险死还生。爹妈生前很有钱,都是事业脑的大公司董事长,所以凌玦和哥哥两个人也能过的挺好。感谢他那比他大三岁的哥哥,婉拒了亲戚们的抚养,独自一人一直把他带大。

        今天好歹是他哥的十八岁生日,他的十五岁生日(没错,他们两个年龄差三岁,但却是同一天的生日)凌玦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带着他那个面瘫哥哥出去庆祝一下的。于是他定好了闹钟,在八点准时清醒——

        然后睁眼就看见不牢靠的吊灯冲他直直地砸下来。

        半秒都没有停顿,凌玦一脚踹开被子,借力翻下床顺利落地,反手打开柜门挡住玻璃吊灯飞来的碎片,提前预知了柜门的木头又要突然飞溅下来似的横扫一脚一旁书架上的书本砸出去挡着,趁机自己飞速撤离了鸡飞狗跳现场。

        凌玦面无表情地想,很好,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别问他为什么反应那么快,问就是活着。

        换你进过那么多次重症监护室还能活着出来发表意见,你之后发生意外时也会身手敏捷一点。

        更何况,对凌玦而言,一个吊灯一个柜子而已,都算不上“意外”了。

        这得属于日常打卡的范畴。

        三分钟一次绊倒,五分钟一个牺牲的家具,一小时一地的碎片,每日任务拆家1/1。

        举个栗子,凌玦十次走在大街上,四次被偷,三次被抢,两次遇见人贩子,还有一次被碰瓷。期间不定期掉落被天外飞物光荣砸中,被算命的说命中大凶,劫财劫色(……),以及熟悉的抢救室。

        然而被泼过六十七次火锅底料的凌玦,依旧坚强地决定,今天生日,请火锅。

        一路上躲过掉落的挂画,打碎的墨水瓶和倾塌的架子,凌玦终于打开了自己家的门。

        以上,就是穿越前希尔的十分钟:)

        生命里的每一刻都在生动诠释了“死神来了但是死神就是带不走我”的不知道是非还是欧还是非中带欧欧中带非的精神。

        虽然后来不知怎么的,他运气总算没那么非了,但当时训练出来的战斗本能对他说,金色飞贼抓什么抓,当然是先溜了!

        毕竟当初冲着他飞砸而来的那些东西,小到火锅底料大到倒塌的烂尾楼,哪一个都不是需要用手抓,而是要赶紧逃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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