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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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也纳,霍夫堡宫。

  弗兰茨在荣军院里大闹了一番,但并没有像当年的卡尔大公一样被赶出维也纳。

  首先他并没有杀人,其次有很多人证都可以证明是荣军院的内部人员想要对弗兰茨大公不利。

  先是出言挑衅,再是主动袭击,人赃并获。作证的人同样也是豪门贵胄,而且牵扯到了多方势力,容不得任何翻案。

  此时荣军院发生的事情,无论是对皇室,对帝国政府,还是军方来说都是丑闻。

  所以司法大臣当然明白现在应该快刀斩乱麻,从快从重判决,并且不给任何借机大做文章的机会。

  与此同时奥地利帝国内部各个部门也同荣军院做了切割,因为这件事情惊动了皇帝。斐迪南一世还是很看重自己的家人的,皇帝在御座上暴跳如雷,险些再度中风发作。

  现在奥地利的皇权还是很强的,尤其是这些年经济好转,政治强势,军事胜利让皇室的威信大大加强。

  所以皇帝不满必然有人要倒霉了,最后官僚们不得不又推出了一批替死鬼。

  整个荣军院事件一共牵扯了136名官员,其中甲等5级文官两名,乙等3级文官17名,丙等3级文官30名,中下级公务员共81人。

  这里介绍一下奥地利此时的文官制度,有点混乱,因为特蕾莎女皇时代沿袭下来的。

  文官等级共分九级,级数越高权力越大。同时还会根据出身和学历分为五大类:出身高级贵族且在大学中表现优异者为甲等。

  出身高级贵族,或者在大学中表现优异者,或低级贵族且至少完成了大学学业者为乙等。出身低级贵族,或者至少完成了大学学业,或至少为帝国政府服务三十年者为丙等。

  中级公务员要求至少完成了中学学业,或者有十年以上的低级公务员经验。

  初级公务员实际上就是一群打杂的,说是公务员,但是更像是勤务员,而且几乎没有升迁可能。

  甲等有九级,乙等有七级,丙等最高只能到五级,初中级公务员最高只有三级,甲等起步就是三级。

  两名甲等文官被判各缴纳一万弗罗林的罚款,同时回家反省五年不得担任公职。乙等和丙等文官共计47人被判每人缴纳2000弗罗林,同时被驱逐出维也纳。

  剩下81人被判罚没所有个人财产,同时发配达尔马提亚苦役十年。

  虽然这个判罚称不上公平,但却是起到了威慑作用。

  而且也让荣军院变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梅特涅亲王和科罗拉夫伯爵商议的结果是将其承包出去。

  这早在弗兰茨的预料之内,两个老狐狸自然不会将这种麻烦留在手里,所以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这个皮球踢给别人。

  不过在维也纳混得有实力的商人又有几个没有背景的,他们也知道这是块鸡肋,没有多少油水,反而还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

  但是梅特涅亲王和科罗拉夫伯爵又看不上那些小商人,这种人连接盘的资格都没有。可这盘必须要有人接,因为当初是他们从军队手中要来的,所以必须干到底。

  弗兰茨自然不会真的让他们破罐子破摔,于是乎便让人接下了荣军院这单生意。当然条件还是要争取一下的,毕竟这是一单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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