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墨西哥城的游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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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墨西哥城的游行队伍

        墨西哥城,宪法广场。上午十点。

        年轻的警察桑切斯胸前的徽章上有四个字母:sat。与同伴一起走在街头,他警服里的背心已经湿透,武装带沉甸甸的,觉得斜挂在胸前的自动步枪是个累赘,桑切斯很想扔掉它,可它的确能起到威胁的作用。不过桑切斯也知道,这要是在华瑞兹,胸前的武器随时都会成为帮派的战利品。墨西哥城治安还是好一些,反正空气污染这个单词不仅仅只适用于华瑞兹,貌似在墨西哥的哪里都一样。

        也不知道是该感谢上帝还是诅咒上帝,桑切斯在科利马的最后一次“工作”,竟然是救下了毒枭加纳的命。当然,加纳在电视机里的身份却代表着一家大型企业,虽然在警察局里及某些秘密单位,加纳的档案应该塞满了一组五米乘两米的档案柜。桑切斯的一次正义的扣动扳机,换来了一次调动的机会,将自己从科利马的枪林弹雨中换到了相对安全的墨西哥城。

        命运真是讽刺啊。

        如果可能,桑切斯希望那天自己不在现场,那么加纳很可能就丧了命,毒枭也就成了过去式。尤其是,那位向来爽朗活泼美丽动人的蒂娜,怎么就会是加纳的女儿呢为什么变得那么颓废

        女朋友可妮儿终于在自己离开科利马的前一天,向自己提出了分手了。可妮儿穿着香莱儿、戴着百达翡丽,身旁站着满身肌肉一脸漠然的保镖,就在自己的二手法拉利前面、在自己面前哭得梨花带雨,她说自己的父亲希望桑切斯辞职,到他的企业里去工作,否则是死也不会允许他们俩在一起的。桑切斯冷静地思考着前前后后的因果,最后在可妮儿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便转身离去。

        他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爱可妮儿,就像可妮儿也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一样。对于可妮儿来说,在酒吧里认识的一名年轻英俊且强壮的警察,是在女朋友面前值得炫耀的一件事情而已。桑切斯是年轻,可是不傻,相反还特别聪明。罗密欧朱丽叶的故事只是传说,自己既然选择做一个警察,那就不能对不起警察这个单词。正义这个字眼在这个地方很含糊很逗人发笑,可是桑切斯还是希望自己能做到真正的正义。

        广场上有人群游行,他们手上举着牌子,上面涂写着各种字体的大字“给我留一点氧气吧”、“人类的皮毛可以披在野兽的身上”、“爱是不分性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本来是一次环保游行,结果演变成一场无聊者的游戏,身材性感的美女袒露着上身举着保护动物的牌子、环保者将身体上全部泼上绿色油漆,难道油漆就环保了裸了就部分性别了

        站在街边让游行者走过马路,桑切斯看见有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也掺杂在游行者队伍里,看样子就是扒手、或者趁机在女性身上揩油的混混们,有人看见桑奇斯锐利的眼神瞅了过来,便装模作样地举起手呐喊几声。桑切斯很想去抓住这几个家伙,狠狠地揍一顿,可是队长说了,绝对不能在游行队伍里抓人。

        那不过是一群头脑狂热的家伙,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一切穿制服的人,尤其是警察,大多数时间,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反对的是什么。

        “看什么呢桑奇斯”

        身旁的同事巴门德比桑切斯还大上几岁,身高才170厘米,可结实得像头熊,身上的警服紧紧绷在巴门德的身躯上,四四方方的脑袋上戴着一幅大墨镜,嘴唇一圈被浓密的胡须包裹着,头顶光秃秃的油光发亮。他的手放在手枪枪柄上,闷闷地问自己这位新来的同事名义上还是自己的手下,巴门德的职衔要比桑切斯高上一级。

        “没什么。”

        “这些是辣椒面合成品,碰一下就散,而且呛人。”巴门德咧嘴笑笑,抬手推开一位踉踉跄跄撞过来的醉汉,皱了皱鼻子。

        “那我们穿着这身衣服、拿着武器有什么用警示老百姓还是流浪狗”桑切斯不无讽刺地回答。

        “慢慢来。”巴门德晃着身子从人群中穿过。

        一位瘾君子站在马路对面一台破旧的汽车傍边,疲惫地打着哈欠东张希望,一只手在头顶抚摸,裸露在外的手臂上的针眼清晰可见。他所有的细胞都在努力地思考着怎么样打开这台汽车,丝毫没关注到一支特警小队正在朝他走了过来。

        巴门德走出队列,跨过马路,径直走到瘾君子的身边,抬手拍了拍那位仁兄的肩膀,可他的手太有力或者说瘾君子太弱不禁风,被巴门德的左手一拍,瘾君子差点摊在地上,可他随即看清楚了眼前的是谁,忍不住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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