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吾乃上将哈士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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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端的是稳准狠。

        疆场上堂堂正正的武人之风到了宋朝早已经崩坏的差不多了——宋朝以前的枪,是很少有红缨子之类的装饰物的,大多是光秃秃一个枪尖然后就是枪杆,一目了然。可有的学了十几年的枪法,本事不济,怎么办?只能出损招儿,枪尖处挂上几缕红缨子,你当是装饰?其实里面暗藏着倒钩儿,一枪扎空了根本不用收枪,往回一拽,倒钩儿只要挂上就能撕下一条儿肉来。

        乾坤一掷也是一样,你当铜钱没什么威力?圆边儿磨的精薄,吹可断发,在抹上点草药,分分钟教你做人。再加上林冲小哥哥还在身边,(也许是着急抢了阎婆惜?)所以伦敦哥选择了连夜赶路。

        人越着急越容易出事儿,这不,三个人停了马,伦敦哥无奈地看了朱富一眼,林冲微笑着看着身前的大汉,眼神中似有警惕、似有欣赏。

        眼前一个身形壮硕的大汉拦住了去路,朱富打眼观瞧,只见大汉头上包着赭红色的头巾,手持一条同身长的浑铁棍,短眉细目,大脸两侧一双招风耳,塌鼻梁厚嘴唇高颧骨双下巴,浓重的眼袋在颧骨处眼睛下面挤成了一个“八”字。

        “呔!此此路是俺挖,钱财给俺花,如有不从者,俺就曰你妈!”

        “来将通名!”

        “你问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沁州山士奇也!”

        “哈哈哈哈哈,哈士奇?”伦敦哥想当然地听成了哈士奇,笑的差点没从马上摔下来。

        “敢笑你爷爷?今天你们三个都别想走!”头一回做无本买卖的山士奇憋得脸通红,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招笑了,一跺铁棍,打算把这三个坏人都扒光了捆在树上,打一顿屁股消消火气再说。

        林冲转头对伦敦哥说到:“这大汉名叫山士奇,倒是颇有些手段,哥哥小心。”

        “神马?山士奇!”王伦敦一紧马缰绳,小心脏砰砰直跳,眼睛露出的目光如同花痴一般,还舔了舔嘴角,猥亵的很。

        却说山士奇原是沁州富户子弟,膂力过人,好使枪棒武艺精熟。“好使枪棒”这四个字没人会傻的认为喜欢使用枪和棒。好使枪棒的人很多,比如:宋江好使枪棒,侯健好使枪棒,孔明、孔亮好使枪棒邬梨好使枪棒却惯使一柄五十斤重泼风大刀。

        朴刀是很常见的步下武器,比如:林冲、杨志、史进、卢俊义、朱仝、雷横,刘唐。但是为什麽只有刘唐和雷横是步将呢?可以解释成马术不行或他们两个只会使用朴刀,别的武器都不会用或是不好?而朴刀是步将专用。史进十八般武器都会使用,但是他却喜欢使用或者说习惯使用三尖两刃刀,而杨志枪和刀都能使用,大名府用枪,以后大多数用刀,这个原因应该是个惯字。而山士奇习惯用的却是棍。

        十个使棍九个菜,还有一个是变态。

        山士奇就是那个变态。

        林冲不一定能拿下。

        伦敦哥还想要人!

        卧槽泥马,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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