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秘密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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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商谈,岛津忠恒与董宣武达成了秘密合作协议。

        为了消除以往双方的误会与误解,岛津忠恒答应归还萨摩藩所占领的所有琉球国土地,承认琉球国的自主决定。历年来萨摩藩从琉球国抢劫来的财物,岛津忠恒答应立刻进行清查,退还和赔偿。对于对琉球国造成的伤害,岛津忠恒答应进行赔偿。

        至于赔偿金额,经过董宣武、岛津忠恒和琉球方代表共同商议确定:除了清退的琉球国财物,萨摩藩将另外向再琉球国赔偿白银两五十万两。

        另外萨摩藩会向大明赔偿五十万两白银,以弥补因萨摩藩的原因对大明水师所造成的损失,表示萨摩藩对以往种种误会行为深刻的歉意和忏悔。

        小小的一个萨摩藩,居然能拿出一百万银子进行赔偿,这让董宣武大掉眼镜。对倭国国内蕴藏的财富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表面看去,萨摩藩的平民百姓生活十分贫苦,远不正常年份大明的百姓的平均生活水平,但实际,由于萨摩藩地处交通要地,倭国出口到琉球国、大明以及东南亚的商品多要经过萨摩藩,从大明、东南亚各国、琉球国进口的商品也要经过萨摩藩,萨摩藩的财富并不少。只是因为对百姓压榨得过于厉害,以致于财富主要集在大名和少数权贵、和大商人手,因而显现不出来。

        另外一个方面,由于倭国山阴地区发现了银矿,倭国银贱铜贵,各地大名手有大量的白银。

        得知这个消息后,董宣武动了心思,坚决要求萨摩藩必须以大明的铜钱作为官方流通货币,取缔其他流通货币。

        对此岛津忠恒没有丝毫抵触,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反正在此之前,倭国一直都用的是华夏的铜钱,华夏的货币在倭国已经普遍被接受。再说,用谁的铜钱不是用?萨摩藩本地又不产铜,更不铸造货币。

        倭国其实很早曾试图自己铸造货币。

        奈良朝初,元明nn和铜元年70年,唐景龙二年开始铸造货币,名为“和同开珎”,为倭国最早铸行的官钱。

        之后又在奈良朝淳仁nn天平宝字四年760年,唐元元年开始铸造金钱、银钱,开基胜宝金币和太平元宝银币

        此后,倭国先后铸造了万年通宝、神功开宝、隆平永宝、富寿神宝、承和昌宝、长年大宝、饶益神宝、贞观永宝、宽平大宝、延喜通宝、乾元大宝等铜钱。

        但是这些货币要么是因为做工太差,成本太高,并没大规模流通开来。与华夏一样,倭国也很缺铜。

        一直以来,倭国还是以华夏的铜钱为主要流通货币。

        到了丰臣秀吉、德川家康掌权前后九州大隅、加治木等地甚至大举铸仿明代洪武钱,作为流通之用。只是在背分别铸有“加”、“治”、“木”三字,故称“加治木钱”。其形制、字俱仿明洪武通宝平钱,另有少数背书“浙”字。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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