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一章 董卓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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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吕布来说,至少在那个时代,丁原确实是他的“义父”,所以,无论吕布有天大的理由,但只要吕布真的动手杀了丁原,那么,至少以那个时代的价值观来看,吕布的行为便是赤裸裸的背叛,“弑父”可耻。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玄武门之变的李二也不敢做啊!只能说吕布是脑袋缺根筋,行差就错!

        话说吕布一现身,便震慑全场,让董卓不能“威杀”丁原!威杀,杀之立威的意思。加上百官从中调停劝解,只好放过丁原。

        但丁原也没留下,他已经掀了桌子,等于撕破脸,又没带兵入城,倘若董卓铁了心置他于死地,即便吕布再厉害,也双全难敌四手,以致命丧黄泉。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于是趁着董卓忙着威吓百官,行废立大逆不道之举,丁原撂下狠话,溜之大吉!

        董卓见丁原这刺头走了,也松了一口气,转而问百官道:

        “吾所言,合公道否?”

        董卓说的是废汉少帝刘辩,立陈留王为帝的事情。

        这在《三国演义》中有详细描述:

        卢植率先抢答:“明公差矣。昔太甲不明,伊尹放之于桐宫;昌邑王登位方二十七日,造恶三千余条,故霍光告太庙而废之。今上虽幼,聪明仁智,并无分毫过失。公乃外郡刺史,素未参与国政,又无伊、霍之大才,何可强主废立之事?圣人云: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翻译过来就是,以前汤嫡长孙的昏庸,商朝宰相伊尹把他囚禁在桐宫;昌邑王刘贺登基才二十七天,做恶三千多条,所以霍光即霍去病的异母兄弟就告祭太庙,把他废除了。而现今皇上……

        《史记》记载如下: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讲的是贤相引导昏王归正。

        而“霍光告太庙而废之”的故事是这样的:

        8岁登基的汉昭帝大名鼎鼎的汉武帝之子是一个短命的君王,刚满21岁时就死去,这多少和他在娘胎里待的时间太长、不是正常分娩有关系。

        昭帝没有子嗣,临死前也没有指定接班人。霍光等经过商议,迎立汉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贺当皇帝。刘贺是昌邑哀王的儿子,而昌邑哀王就是汉武帝和李夫人的儿子。

        没想到刘贺就位后行为不当,即位27天后就被霍光废掉,送回昌邑。

        赶走了刘贺,霍光开始和丞相以及其他大臣讨论立谁继位。汉武帝六个儿子只剩下广陵王刘胥还在,众大臣在议论立谁为帝时都主张广陵王。

        广陵王本来因为行为有失道义,不为武帝所重用。霍光等在昌邑王之前就没有考虑广陵王。燕刺王刘旦因谋反而被诛灭,他儿子也就不在讨论范围中。

        这时,身为光禄大夫、给事中的丙吉对霍光说起卫太子刘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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