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优势和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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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来公布与之后就会立刻得到投资人的追捧,上市完全没有问题,甚至上市后瞬间就能让刘琅成为千万富翁。

        圣唐是一个优质的公司,可工业光魔呢,说好听一点只能算是一个有潜力的公司而已,但要是拿出财务报表来看,那就跟频临破产的公司差不多了,支出那一项高的惊人,但收入却寥寥无几,光看报表来说,双方根本就处在不同的层次,要是放在资本市场上,圣唐才是一个人人追捧的红筹股,工业光魔则是不折不扣的垃圾股。

        一系列的“打击”让卢卡斯闷闷不乐,但他心中对刘琅的认识再次提升:这个小孩子不仅仅想象力惊人,谈判也是高手,看似轻描淡写但处处咄咄逼人,可关键对方还有理有据,自己连反驳的能力都没有。

        没错,卢卡斯对自己创立的工业光魔投入了最大的热忱,将之视为终生的事业,但现实和理想之间总是有差距的,你理想再大,赚不到钱也是白扯,没有钱就养不起技术人员,要是等到所有的技术人员都离开了,那工业光魔的末日也就到了,以卢卡斯手里的资金,在工业光魔的正常开销的情况下还能维持一年左右,如果一年后工业光魔没有起色,那他就彻底没辙了。

        “小吉米,你说得还是有些道理,但你也说了,特效是电影的未来,我们工业光魔已经走在了所有电影公司的前面,这是无可争议的,而你也非常认同我的观点,在这一点上我们是有共同认识的,你聪明绝顶,总不会放过这次我们合作的大好机会吧!”

        卢卡斯也是“社会人”,人际之间的关系也是明明白白,虽然他的工业光魔现在处在很难堪的地位,但你刘琅不也很认同吗?那就放下这些负面因素,咱们谈一谈理想。

        “我们合作当然可以呀!这位是我的私人律师杰克孙,一切事情你只要和他谈好了,我的想法也很简单,那就是咱们合并,成为一家公司!”

        经过了很多铺垫之后,刘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成为一家公司………这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合作有多种方式,简单的合作就是你出钱,我出技术,咱们共同拍摄一部电影,这仅限于一部或者几部电影,合作方式不是太深,那最深的合作方式就是两家或者多家公司组成一家联合公司,按照各自出钱的多少分配股权,当然,也可以是以技术入股,就像刘琅入股耐克公司那样。

        这样的公司存在一个大问题,就是谁说的算,当然,一般来说谁有钱谁说的算,那么圣唐和工业光魔这两家公司谁有钱呢?

        这就很复杂了,需要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评估,不过看起来圣唐公司还有着优势。

        因为刘琅享有所有变形金刚的专利权,即便是现在,通过变形金刚的形象每年都能创造出数百万美元的利润,而卢卡斯只拥有工业光魔,星球大战的品牌属于福克斯公司,工业光魔有利润吗?只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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