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两单生意才谈定,扎耶夫又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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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做出了决议,以决议的形式给了“蓝狮”国际一个全新的、向全世界展示自己机会。

        这个机会降临到“蓝狮”国际的头上之前,李穗斌先按照张剑的三个基本原则,与苏莱曼共和国总统而是、加尼亚上校签订了另外一份合同。

        事实完全是按照张剑的预测在发展,在签订那份合同时,苏莱曼的总统特使几乎是只要李穗斌提出要求来,他便照单全收。

        从其态度上,李穗斌看清了苏莱曼人此行前来的不简单。

        此时的苏莱曼共和国,应该是遭遇了比国际社会知道的更多的困难。从他的态度上看,李穗斌相信这位特使应该是得到了苏莱曼总统的授权。

        其授权的核心只有一条、那就是只要能让“蓝狮”这群中国老兵前往他们的国家,其他一概不做还价。

        既然对方如此无条件,李穗斌自然赶在联合国特使抵达汪达尔基地之前,先行与苏莱曼共和国总统的特使草签了让“蓝狮”出兵该国,帮助苏莱曼打击本国反政.府武装和抵抗外来入侵的合同。

        李穗斌才与苏莱曼特使签署合同,联合国特使在加尼斯将军陪同下,乘坐的直升机降落在便降落在了汪达尔基地的停机坪上。

        依旧只是李穗斌负责会见,依旧只是李穗斌去与联合国特使谈判。

        由于“蓝狮”国际先行与苏莱曼共和国签订了军事援助合同,联合国特使在见到李穗斌之后,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先与联合国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一次长达半小时的通话。

        当那半个小时通话结束后,联合国特使向李穗斌提出了两个要求来。

        第一,“蓝狮”可以同时分兵前往苏莱曼,一部分作为“蓝狮”国际对苏莱曼派出的军事援助部队,一部分作为联合国维和别动部队前往该国进行维和任务。

        但是两支部队在抵达苏莱曼之后,不能彼此有任务上的关联。既不允许两支部队由同一个指挥系统指挥,也不允许两支部队出现任何联合行动的情况。

        第二,作为联合国维和别动部队前往苏莱曼共和国的“蓝狮”雇佣兵,必须坚定、无条件地服从维和区最高指挥官的命令。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抗命或擅自行动。必须郑重承诺,保证遵守联合国各项规定。

        如果有违反这两个基本要求的情况发生,联合国不但要终止与“蓝狮”国际的一切合同,同时还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索向“蓝狮”索取赔偿。

        面对这样的要求,李穗斌立即与张剑、段勇先通了一个电话。

        听到联合国特使这两项要求之后,张剑只是淡然一笑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可以接受这样的要求,但既然对方有了要求,报酬上就要有所增高。

        因为这是要将只有千人的“蓝狮”,直接分成两支部队,让“蓝狮”因兵力分散减少一些战斗力。

        为了弥补这种战斗力上的损失,张剑还额外向对方提出了一个要求来:既然要我们的维和特别部队接受维和区司令部指挥,那么军衔低于我部的,我方指挥官可以随时调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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