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顺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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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人的臂膀不能撑起一片天空,折断它然后扔进冥河吧。——伟大勇士霍斯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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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跋涉了那么久,赶快进来吧。

        今夜如此寒冷,来杯麦酒吧。

        南边迷雾重重,

        西面群山环绕,

        北方的冥河一沾就化,

        东方的篾潮人脾气大。

        啊,只有霍斯狄能让你远离惊吓,

        正如它的缔造者,

        伟大的勇士霍斯狄那样伟大~

        啦啦啦~

        ”

        烤着温暖的炉火,沐言在皮袄里缩成一团,静静地听着吟游诗人的歌声。

        很难想象生性好斗的赫鲁人能有这种艺术造诣。他在霍斯狄呆了三个月,没见到一座书店,甚至没从路边摊上找到一本合格的史书——前提是不算那些充斥着艳情描写的野史。

        这也不禁让沐言觉得,普通民众迸发出的艺术智慧是天马行空不着痕迹的。

        正如歌里唱的那样,霍斯狄是一座城市的名字,同时也是一位勇士的名字。它位于赫鲁的西南角,不论往西还是往南都会被阻挡,只有其他两个方向通往别处。

        第一个来到这儿的勇士叫霍斯狄,他没有姓氏,便以自己的名字为这里命名。他在地上插下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欢迎来到霍斯狄”,然后以那块牌子为圆心,建筑物一圈圈铺开,留下蚊香似的街道。

        这座没有围墙的城市先后遭遇过两次兽潮,一次抵御成功,一次抵御失败。

        之所以没有围墙,是因为伟大的霍斯狄这样说过:“如果男人的臂膀不能撑起一片天空,折断它然后扔进冥河吧。”然后立下规矩:霍斯狄永远不需要围墙,它像男人的胸怀一样可以无限拓宽。

        抵御成功那次就不说了,发生在距今4000多年前,故事由一代代吟游诗人传下来,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只能用“神仙打架”来形容了。

        失败那次倒是记录的很细致,它发生在三百多年后,让霍斯狄的人口减少了一半,整个城市被兽群像切蛋糕似的切开一条口子。但霍斯狄人没有就此善罢甘休,反而像是被激发了凶性,他们休整了半年就杀了回来,就像一条顾不上舔舐伤口的野狼,浑身浴血,狼目圆睁,凶相毕露地杀了回来。

        结果是毫无疑问的,受过伤的他们比兽潮更像兽潮,那一战后无数魔兽被赶进了南边的迷雾里,从此再也没有回来,也为霍斯狄带来了长达三千多年的安稳。

        ……

        在他陷入沉思间,一杯冒着热气的金黄色麦酒“咣”的一声砸在面前。

        “诶?”他抬起头,看到一个赤裸着胸膛的大汉,至少一米八的个头,胸毛黝黑浓密,胳膊上纹着一个被水草缠绕的船锚,那是篾潮人的象征。

        这是佣兵大厅的前台工作人员,他叫乌诺,来自遥远的吉欧尔港,如歌中唱的那样,汗味很大。

        “东方人,”他冲沐言喊道。

        沐言的新身躯以灵魂为模板,所以现在就是他本身的样子。而在霍斯狄,和他属于一个画风的人还不少,据说他们都来自冥河以东,因此被称为东方人。只可惜这儿的东方人看起来都冷冰冰的,对他从来都没什么好脸色,所以也没沟通过。

        “怎么?”他诧异地回复。

        “喝。”乌诺把酒杯推到他面前。“请你的。”

        沐言面无表情地打了个响指,麦酒瞬间被冻成冰块,玻璃杯也随之破裂,随后一团大火升腾而起,让酒和酒杯一起消失,丝毫没有伤到实木桌子。

        一眨眼的功夫,空气中除了一股酒香就什么也不剩了。

        “有事说事。”他淡淡道。

        火光升腾的太快,乌诺有些忌惮地撤了半步,咬咬牙又坐了回来。

        “把你那块灰色水晶卖给我,我出150金币!”

        他把一个干瘪的空袋子拍在桌子上,巴掌大小,袋子口用白绳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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