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急躁的状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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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安东尼奥马刺是迈阿密热火所遇到的对手中,战术执行力最高的。军校毕业的格雷格-波波维奇是极为强调纪律性的,他选择球员的基本理念有两点,智商要高,并且要听话。这样的球员特点使得圣安东尼奥马刺打的从来不是飞来飞去的篮球,但他们的篮球又独具特色。

        德里克-罗斯感觉到了一些不适应,面对速度不比他慢的托尼-帕克,德里克-罗斯的优势发挥不出来,托尼-帕克用一些小动作干扰着他纯粹身体力量的爆发。状元郎感觉自己碰上了一块牛皮糖,纯粹的速度甩不脱对方,而力量上的优势又发挥不出来。

        控球后卫被限制,迈阿密热火的速度被迫降了下来。

        “错位,错位。”埃里克-斯波尔斯拉在场边提醒他的球员。

        高速攻防的目的是错位,德里克-罗斯始终跟托尼-帕克对位,很难发挥优势,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经验的差距,他也不能第一时间摆脱对方,但如果他错位对上科特-托马斯或者罗杰-梅森就不一定了。

        德里克-罗斯现在想骂街,哪有那么容易制造错位,圣安东尼奥马刺的防守太严密了,他们防挡拆防的太好。

        24秒,圣安东尼奥马刺防了迈阿密热火一个24秒,最后由德怀恩-韦德的强行出手,连筐都没碰到。

        余一尘本想说这种球给他投,不过想了想,他还是没有说出口。

        最后一球给球队老大出手是一个惯例,因为这一投很难投进,对比赛的数据是有影响的。不怕数据丑陋的往往是球队老大,另外球队老大的能力也是最强的。

        今年,德怀恩-韦德在埃里克-斯波尔斯拉的战术体系中不再是绝对核心,这本来对他而言可能就不太好受,余一尘再要求投最后一球的压哨,更显得他是在抢班夺权了。德怀恩-韦德好说话,也不太看中名气,可这不代表他一点都不在乎,余一尘表现的太可以也不好。

        在这次成功的防守后,圣安东尼奥马刺又打成了一个超过13次转移球的跳投。

        这也是圣安东尼奥马刺的特点,格雷格-波波维奇的篮球哲学就是让球始终保持移动,不要去传过于冒险的球。

        埃里克-斯波尔斯拉从教练席上又站了起来,他除了在球队大比分领先的情况下,否则他都坐不住。特别是这场比赛,迈阿密热火在用一个不成熟的战术体系面对全联盟最成熟稳定的战术体系,埃里克-斯波尔斯拉更是着急。

        场上德里克-罗斯仍然无法拜托托尼-帕克的纠-缠,上次他过于黏球,这次他把球传出去了,给到了德怀恩-韦德。

        余一尘立即过去挡拆,随后他接到了德怀恩-韦德的传球,高位面对蒂姆-邓肯,余一尘选择单打。首先时间不多了,跑战术已经不够了,其次空间已经拉开,在空间充足的情况下,余一尘单打的优势更大,尽管防守他的球员很强。

        对面的蒂姆-邓肯面无表情,余一尘对蒂姆-邓肯是连垃圾话都不想说的,这个家伙根本就不会回话。余一尘说再多的垃圾话,都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最多蒂姆-邓肯会回一个“哦”,“啊”这样的语气词。这样的回答,配合蒂姆-邓肯呆滞的表情,能把任何对他说垃圾话的对手气死。

        往往喜欢用垃圾话开路的余一尘选择了闭嘴,他单手把球抓住,向前画了一个半圆,趁着蒂姆-邓肯稍稍后撤重心时,余一尘迅速启动。

        余一尘大步跨向篮下,身体在对抗中保持平衡,他没有开启破坏的铁锤,这个时候用技能不合算,在余一尘的想法中,破坏的铁锤除非是最后时刻的关键得分甚至绝杀得分,否则至少也要打击对方的信心,面对石佛余一尘没觉得能打击到对方的信心。

        余一尘到篮下,他没想用脚步去晃蒂姆-邓肯,他只做了一个虚晃转身的假动作,然后身体后撤,利用自己最拿手的勾手出手。余一尘比蒂姆-邓肯高,拥有身高和臂展的优势,余一尘用勾手是效率最高的进攻方式。

        尽管余一尘将球稳稳命中,他可依旧向队友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这不是余一尘想要的进攻方式,他们打的太慢了。

        德里克-罗斯心知责任在自己,他不善表达,却想要用行动来解决问题,然而受限于自己的经验和经历,德里克-罗斯并没有找到好的办法,他所给出的反馈是急躁,攻防两端的急躁!

        防守端被托尼-帕克用假动作晃起,然后被造了一个投篮犯规,进攻端他又想单吃托尼-帕克,被造了一个带球撞人。

        埃里克-斯波尔斯拉换下了连续被吹两次犯规的德里克-罗斯。

        查尔斯-巴克利摇头叹道:“德里克(罗斯)太年轻了,对老辣的托尼(帕克)他显得太过稚嫩。”

        肯尼-史密斯对德里克-罗斯的评价要差许多,他说:“我觉得如果今年迈阿密真要夺冠,他们还需要交易,德里克(罗斯)很不错,但让他打首发还是不太合适,他可能去替补席上历练一番会更好,这样他的压力也会小很多。”

        坎特-布拉德利道:“我能理解德里克(罗斯)的压力,他如果去的是一支重建的烂队,他的压力不会这么大。可他的队友是联盟最好的得分后卫之一的德怀恩(韦德),还有本世纪进步最快的新秀球员杰瑞,而迈阿密在夏天还得到了太多的关注,在这样一支球队,德里克(罗斯)的压力实在太大了。”

        坎特-布拉德利说的是自己,他作为主持人第一次解说比赛就搭档nba解说届著名的黄金搭档肯尼-史密斯和查尔斯-巴克利,当时他的压力也是极大的。不过他经过了长时间的工作锻炼,适应起来比较快,德里克-罗斯可是直接成为了球队的首发控卫,并且他还仅仅打了一年的大学联赛而已,经验太少了。

        第三百六十八章上帝的低语

        埃里克-斯波尔斯拉早就在考虑德里克-罗斯的问题了,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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