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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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精纯剑气,护持周身。

        静立数息,待灵台转清,他仰面向天,瞳孔金光流转,却是以“流火赤金瞳”的法门,体察天地异动的源头。

        与此同时,整个通玄界,不知有多少修士如灵机一般,将目光投向天际。

        也在此刻。李珣笔锋顿挫,收笔做结。他似乎不知道外面天地的异变,只是轻轻吹干墨迹,又引来山泉水,洗净砚池并软毫上的余墨,将余水吸干,悬在笔架之上。

        他不紧不慢地做来,屋外撼天动地的雷暴空自霹得窗棂哗哗抖动,也不能影响他分毫。

        等到这些步骤做完,他又认真地整理几天来的成果,将数百张手稿依序排列,修订整齐,最后才用镇纸压着,摆放在书案之上。

        做完这一切,他终于可以长出口气,靠在椅背上,伸个懒腰。窗外的雷声这才真正清晰起来,他转脸望向窗外,恰逢电光闪过,屋外大树的影子映在窗纸上,妖异而狰狞。

        他目视这摇动的树影,忽尔微笑起来:“窗前立雪,佳人梦来,明玑仙师这份儿情意,我是生受了。”

        对他轻浮的态度,窗外的响应也是淡淡的:“死到临头,犹不悔悟。”

        话落,窗户洞天,呼啸的劲风挟着雪花扑入室内,却在窗后半尺处,风消雪化,连个痕迹都没留下。

        李珣哈哈一笑,就这么走到窗前,千年时光,无损于明玑的清丽,只让她浑身气韵越显得泊然悠远,只有那犀利明透的眸子,依稀见得当年的神彩飞扬,李珣深深地凝注片刻,方笑道:“区区劫雷,尚不放在我眼里,倒是明玑师叔的关切之心,让我惊喜莫名。”

        明玑眼神比之前凌厉十分,却半儿无法撼动屋内男子的渊深心境,李珣消去了话里的轻浮味儿,轻声道:“这些年来,大伙该飞升的飞升、该解脱的解脱、该过活的过活,总算都有了去处,只有师叔您,由于我的缘故,耽搁了师叔的大道仙途,某甚是惭愧,只不过,某这条命,贼老天取不得,天底下的人物更不必……借光!”

        霎时间,虚空移换,李珣不知用了什么法子,竞在明玑眼前,越窗而出,落到了明玑身后,末了,灿然一笑:“当年从这里出去,是师叔邀我斗剑,今日某家不才,请师叔看我破劫!”

        “劫”字方出,九天之上,七个功雷连爆,赤紫雷光,如裂天之剑,劈落下来。

        连霞七十二峰出低沉的呻吟,似乎要在雷火长索的鞭挞下倾倒,然而,这灼灼雷火,却在暴起的血色虹光之前,黯然失色。

        从止观峰升起的虹光,披放近十丈,长及百里,便如在天地之间搭建起的虹桥,血色吞吐,光影挪幻,任它千般雷火倾泄,也不减其傲岸之姿。

        “灵机仙师,那个、那个……”

        有幸看到这神奇一幕的童儿激动得几乎不出话来,他猛拽灵机的下摆,同时努力伸手,指向天空。

        只可惜,他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楚,墨染似的天空,万雷迸,轰鸣之声,几乎要碾碎周边的一切,童儿那尖细的嗓身,才一出口,便支离破碎,不成样子。

        当然,灵机比童儿更清楚生了什么,他盯着在高空腾挪移换的虹光,良久,竟为之一笑:“日后,你一定要好好修行。”

        他的话语穿过滚滚雷音,在童儿耳清晰呈现:“等你的修为真的到了可以“改进江山旧”的地步,便可去会一会天空的此人,记着了,这虹光便是血神**,而驾驭此光的,便是通玄第一魔头……”

        “九劫血魔!”

        童儿先一步叫了出来,心里的兴奋尽都化为冰冷的寒气,塞满胸臆。

        这便是纵横天下三千年,九渡天劫身不损,号称驻世天魔的那位大宗师吗?

        会一会他?

        童儿张口结舌,再不出话来。

        “已经是第十次了……”

        灵机仰望昼夜不分的天空,映在他瞳孔的,便足那凄厉血光,化万里长虹,跃空而去的刹那。

        上苍震怒!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魔头,在具备白日飞升的资格后,依然肆无忌惮横行天下三千年,以无上魔功强驻此界,偏又受九重身劫而不殒,直视道法天刑如无物。

        老天爷失去了耐心,不再期待五百年后那一轮四九重功,而就在这朔风刺骨、茫茫雪降的冬日,将九天劫煞倾泄而下,撕裂了整个通玄界。

        北起夜摩天,南至东南林海,这一条长及千万里的大斜线,罡风狂舞、地煞翻滚,承接为雷、交错成风,风雷激荡之下,千亿雷连,密如急雨,牵动冥冥天地杀伐之意,尽集于那跨空飞遁的血虹之上。

        虹光所至之地,几乎所有真人境界以上的修士都要惕厉自捭,埋身在禁地深处,藏匿气息,以免受到池鱼之殃。即便如此,仍有不可计数的修士受余连波及,千年修为。一朝尽丧。

        无数修士都在地底下咬牙切齿:这魔头,该杀的杀了、该灭的灭了、该玩的玩了,干嘛还恋栈不去,难道非要把这通玄界弄个底朝天才罢休么?

        老天爷似乎真的感觉到人们的怨念,一场纵贯千万里的杀伐雷暴,持续了整整三日方休。

        在雷光最终消敛的东南林海附近,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代表着九劫血魔的血色长虹,在千亿雷神重击下,蒸殆尽,连渣滓都没剩下来。

        有些人欢呼雀跃,但更多的人还是冷笑。

        第几回了?烦不烦?

        雨过天晴,云破日出。

        雷雨过后。东南林海的雾气似乎给打消不少,显出十年难得一见晴朗天气,不过草叶花瓣上仍残余着盈盈水珠,湿润的气息弥漫整个森林。

        在某个宽敞的林间空地。一处不引人注目的花叶间,美丽的幼蝶努力掮动着翅膀,前夜的急雨给这东西带来一儿麻烦,不过没关系,它已经从那丑陋的茧蛹挣脱出来。正让血液流动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以期飞上那纯净的天空。

        阳光穿透稀疏的枝叶,透射进来,这是生机盎然的时刻。

        终于,搧动着翅膀,幼蝶慢悠悠地飞起,用一种全新的姿态,投入天地间。

        它在林木花草穿行,优雅而闲逸,同时它又是骄傲的,不屑于寻常的晨露花蜜,在绕行了数圈之后,终于落下来,寻找到能够吸引它的食物。

        那是一滴红玉般的血珠。

        血珠从苍白的指节上沁出来,拥有着妖异的魅惑,幼蝶被它吸引了,就停落在那根手指上面,微微俯身,薄翅轻巧地煽动,带起一层蓝莹莹的光纱。

        手指动了动,幼蝶停止了吮吸,却没飞离这与众不同的支撑。

        暧风拂过,幼蝶没有现任何危机,继续之前的吮吸,让那滴血珠,融入自己的身体。

        手指又动了下,这次,是整条手臂抬了起来,举过尖。

        幼蝶将那滴血液吮吸干净,又轻巧地飞起来,绕着举起的手臂,舞蹈飞翔。

        阳光洒下,与周边幽蓝光纱交相辉映,那美丽,胜过远方天际,渐显的彩虹。

        虹者,登仙桥也。

        草丛的男于眯起眼睛,看着蝶舞虹桥的美景,微微而笑:“我过,只是开始,仅仅是开始!”

        虽然迟到了三千年……上面的,准备好了么?

        (幽冥仙途全书完)

        后记

        手离开键盘的时候,感觉是非常模糊的。

        完稿时,修稿后,《幽冥仙途》在我手上完成了两次,间相隔近两个月,情节几乎没有变化。

        最初完稿的时候,我是这么对阿前的:“从地狱里爬上来了……我呼吸一个人闻的空气先。”

        像是在皮肉焦枯前抛开了烧红的炭盆,如释重负、死里逃生、再世为人……等等一切相类相似的形容,均不为过。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被一本逼到这种地步。

        在之前一年多的时间里,我逃离了会客室、逃离了99群,逃离那些鼓励我、帮助我的朋友,像一条破家的狗,缩在角落里面,一挤出悄节和字,直到完成。

        之后的两个月,我没有再看过幽冥的稿子,一眼都没有。

        然后,在和编辑商讨新稿的时候,出于某种尽善尽美的冲动,当然,也可能是尽力粉饰的妄想,我提议修改,随即动笔。

        是修改,也只是通一通句子,加一些也许有用也许没用的段落,而且是在几天的时间内,断断续续地完成。仅仅千余字的变更,大概没有任何质的提高,可是,那感觉却是截然不同。

        刺腹烧心的体验淡去了,不再纠缠于情节字上的缺失,也不去管商业上的成败,只是放眼档案夹内密密麻麻的字件还有书架上排列粮齐的样本书,感觉是什么呢……

        也许,我的父母在望着他们已经成*人的儿子时,也是这种感觉?

        在我二十七年的生命,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与结缘。

        孽缘。

        为此,我气病了母亲,催老了父亲,几乎便要就此沉沦。但很奇妙的,我也因为而自食其力,有了些许立身之本。

        虽然微不足道,却也很轻易地让双亲忘却那些年的痛苦,让他们满足,让他们骄撖。

        因为我是他们的儿子,不完美、不成器,却依旧足他们用心血浇灌出来的,足他们的切的希望和寄托。

        《幽冥仙途》的构思始于o五年,于o年动笔,满打满算,至今已五年……如果将这些时间放在父母一直期盼的那件事上,我大概也是一个可爱孩子的父亲了。

        很可惜,到现在为止,这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拥有我赋予之骨血的孩子,有的,只是一套二十七本装的《幽冥仙途》。

        如果它有血肉,那是我赋予的;如果它有灵魂,那也是我赋予的;计算它什么都没有,我也知道,里面凝结着四年来,我近乎所有的一切。

        除了父母,我最爱它!

        是的!现在,亲爱的读者们,我已经可以把完本的《幽冥仙途》摆在你们面前,大声宣告。

        “瞧!这就是我的儿子!”

        这是未婚宅男的突的感想。

        胡言乱语,不知所云,以上。

        作于庚寅年癸未月辛巳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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