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飞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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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暮色苍然,自远而至,漫漫长夜,自此而始。

        “魔理沙!”森近霖之助摘下眼镜,揉了揉双眼,喊道,“去给我拿盏灯来!再这样下去我会瞎掉的。”

        “OK!”从他身后的房间里,传来了一股有些男孩子气的少女的声音。

        不多时,一个豆蔻之年的金发女孩,提着个油灯走了进来。女孩将油灯放在了他身旁的桌子上,然后站在一边,安静地望着他的背影。

        霖之助借着昏黄的灯光,在那塞得满满的立柜中四处翻找,最终抽出了一个有些破旧的木箱子。

        “这个箱子里的道具是天文望远镜,用途是观察星空,我想应该符合你的要求。”他将那木箱递给少女,接着说道,“去年夏天我试着用过几次,可以清楚地看到月球表面,不过那也就是它的极限了。”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能看到月亮就已经非常完美了!”

        少女兴高采烈地接过箱子,却没想到胳膊一沉,差点失手将它摔在地上。

        “唔,好重ze!”

        她蹲着马步,稳住重心,双臂撑着箱底,这才勉强能抱得动这个比看上去要重得多的木箱。霖之助见状,赶紧上去拿住了木箱,免得她一不小心把箱子摔坏了。

        “悠着点,那可是易碎品。”他一脸不悦地说道。

        “比起那玩意,难道你就不关心关心我吗?”

        “完全不。”

        “呸,笨蛋香霖!”少女吐了吐舌头,扭头便跑出了这个房间,临了还不忘甩下一句话:“记得明天把它搬到我家来!”

        这家伙,从别人那借东西,竟然还厚颜无耻地要求送货上门服务服务服务。霖之助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说她好了,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

        话又说回来,这家伙借东西,好像从来都没有还过。她口中的“借”,似乎跟“偷”是同义词。即使如此,霖之助也完全怒不起来。再怎么说,那也是他看着长大孩子,她会发展成现在这种性格,也有他的一部分责任。

        这个少女名为雾雨魔理沙,是霖之助的老东家,道具屋雾雨店的店长之女。这孩子前两年跟家里闹翻了,自个儿跑到魔法森林的老房子里开了个“雾雨魔法店”。说是“店”,实际上她从来没有卖过任何东西,生活来源全靠小偷小摸,以及大自然的恩惠。

        念及自己跟雾雨家家主的交情,自魔理沙离家出走以后,霖之助就总是有意无意地照顾她一下,让她的独居生活不至于太艰辛。久而久之,魔理沙就完全把香霖堂当做自己家了,来这蹭吃蹭喝总是光明正大地,往外搬东西也毫不含糊。对此,霖之助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对于他来说,只要魔理沙能健康成长,大概就够了吧。

        “叮铃!”

        魔理沙开门的时候带了一下门框上的铜铃,后者响起了清脆的铃声。平常,懒散的霖之助就靠这铃声来知晓客人的进出,如果对方不到柜台前跟他搭话的话,他甚至连抬头的功夫都省了。

        “......变成女孩子啦!”

        “啊啊啊啊啊啊!”

        门外又响起了一阵杂乱的喊声,却并不是出自魔理沙之口。霖之助放下手中的东西,慢悠悠地走了出去,去看一看魔理沙这回又惹了什么祸。

        (二)

        “咲夜,伞可以收掉了。”

        “好的,大小姐。”

        失去了阳伞的庇护,蕾米莉亚一时间被夕阳的光晃得睁不开眼睛。不过,这个时候的阳光所能对她造成的影响也就仅限于此了。她缓缓地睁开眼睛,边走边眺望着渐渐沉入地平线之下的残阳。

        “我喜欢黄昏。”她自言自语道。

        黄昏,日夜交替之时,这是身为吸血鬼的她,每天仅有的一点能够沐浴阳光的时光,因此她总是非常享受这个时刻。毕竟,几乎所有的吸血鬼都有克服阳光的梦想,而他们之中只有极少数人能真正做到这一点。

        这极少数人中的一位,现在就在她的身边。

        “虽然我并不讨厌跟你闲聊的时光,不过我还是觉得,”蕾米莉亚抬起头,对着那个不用躲避阳光的吸血鬼说道,“你这是在浪费时间,纳兰暝。”

        “衣服破了的话,去找帕琪就可以了,她能用魔法来修复。或者让咲夜帮忙,她的缝纫技术相当了得。至于茶叶,香霖堂的茶跟我家的茶压根不在一个档次。”

        “总之,为什么不直接来我家呢,那种又旧又穷酸的小破商店就让它自生自灭好了。”

        “别急,蕾米。”纳兰暝摇了摇食指,笑眯眯地说道,“像你我这样的‘人’,有的是时间去浪费,不是吗?”

        说着,他还顺便瞥了一眼十六夜咲夜,仿佛这句话同时也是说给她听的一样。对此,咲夜仅回以一个微笑。

        “哼,反正我只是看在你身为长辈的面子上,才乐意陪你的,别人可没这个待遇!”

        “我倍感荣幸。”

        三人又走了将近两公里路,终于在最后一丝日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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