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倭国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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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日头总是升得早,沈若凡早早地起来在厨房忙活。

        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却像是在玩魔术一样,刀早已是沈若凡身体中的一部分,是以即便他心不在焉,也不会有什么切到手的事情。

        至于为何还心不在焉,则是某人还沉浸在昨天晚上的回忆。

        沈若凡和秦语曦在桃花岛上已经过了五天的二人世界,虽说实际是三个人,但阿山在电灯泡这方面绝对是最好电灯泡。距离十丈,需要的时候,立刻就能到,不需要的时候,绝对不出现在你眼前。

        五天时间,沈若凡先前所说的一些条件,还是没有实现,比方说逛街,不过不是沈若凡不去,而是秦语曦开始喜欢上桃花岛的景色,犹爱盛开的桃林,好似有花中仙魂。

        秦语曦一身粉衣,也偏爱桃花,按她的说法,在桃林弹琴练剑,效率都比正常的快。

        沈若凡自没有拒绝的道理,也趁着这时候将御兽宝典里面御兽驯兽的方法教给秦语曦,以琴音驭兽,本就是御兽宝典当中一上乘法门,再加上秦语曦先前就能以琴音呼唤操控百鸟,所以五天时间,却是一日千里,渐入佳境,甚至是好到了让沈若凡都羡慕的地步。

        两个人也就每日都在桃林相伴,弹琴相依,好似神仙眷侣,配合桃花岛梦幻般的景色,若说是人间仙境,都能说的过去。

        白日,都是秦语曦收了算。

        而夜间,则是某个无耻之徒,实施自己的计划的时间。

        一点一点地挤过去,一点一点地欺骗,先是半夜摸黑摸过去,从两个房间挤到一个房间,然后从地上到床上,再从两个被窝滚到一个被窝,最后

        沈若凡这个无耻的男人,竟然对秦语曦这样的绝世美女都辣手摧花,实施“家暴”,严重到见血,至今还未下床

        人渣,败类!

        并且,丝毫不引以为耻,不但没有悔过之心,反而还在回味。

        唯一能有改过的便是,某人算是放弃了开泳池派对的念头,因为还看什么比基尼,直接看全了。

        什么?你说黑夜之中视线昏暗,古代条件一般,女子羞涩?

        你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作隋侯珠?能在夜间放光,好似白昼一般吗?

        什么?你说这糟蹋了隋侯珠这稀世珍宝,对不起鬼谷子一番心意?

        扯淡,在沈若凡眼里就没有任何东西比秦语曦重要,更没有比秦语曦好看。

        昨日一夜,沈若凡终于知道冰肌玉骨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又是如何创造出来的,也终于知道秋水为神玉为骨七个字到底是什么了。

        老天创造的神物,钟天地灵秀于一身,美得让人认不得挪开一瞬的眼睛。

        相传,刘备之妻甘氏肌肤雪白又晶莹如玉,刘备偶得一白玉美人,与之相比一时竟分不清哪个才是白玉,哪个才是美人,所以每次合欢,都在床头放着白玉美人,然后一边看白玉,一边看美人。

        沈若凡以前觉得是恶趣味,现在忽然觉得刘备还是很有想法的。

        至少隋侯珠虽美,和秦语曦相比却好似垃圾。

        轻盈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沈若凡微微一笑,菜刀一顿,人影便已如风一般飞至外边。

        “干嘛出来?不好好在里面。”

        秦语曦刚走在厨房门口,耳边便传来温柔的关切声,纤腰被一只强有力的手臂拥住。

        “干嘛?我又没有生病,哪那么虚?”享受沈若凡的宠溺,秦语曦虽然心中甜蜜,但还是娇嗔道,只是动作稍微大了些,下身就一阵不适疼痛袭来。

        “没事吧。”沈若凡关切道。

        “都是你个牲口,骗子。”秦语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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