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山东之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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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驸马正文卷第八章山东之局8黄宗羲拱了拱手,继续说道:“上面说了士农,接下来便是工商。工可指的是小工,亦可指大工。小工事生产,如铁匠、瓷匠、纺工,还有莱州炮厂内的工匠,芙蓉岛上的船工等,都可归于此列。这等人身份低贱,所获微薄,可以归属于无须纳税之列。大工指的是技术纯熟的工匠,他们收入比一般小工高,甚至比一些官员的官饷还要高。这样的人现在还少,但人数却在逐渐增多中。今后无论其从事何种工作,都按照其收入进行收税。月入五两银子之下者,无须交税。但高于五两者,均须纳税。至于交税的数额,还未完全定出,需要进一步商议。

        说到这里,黄宗羲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商有行商,有坐商。不同的商,获利不同,所得也不同。如果以统一的标准征税,难免不公。如妓院、赌坊这类,获利快,而且还有伤风化,需要对其征收重税。以缩减其数量,甚至待到将来完全禁绝。而有些产业,如医馆,药店,饭馆等。有的是百姓必需,有的是获利很低,则需要征收轻税,以鼓励其运营。而为了鼓励商业发展,增加赋税。对于新开办的商铺,特别是像瓷器、造船这样的厂房,一年之内免税,三年之内轻税。另外,还应提高商人的地位。改变之前商人不得为官,不得穿丝绸的禁令,只要其不违反大明律法,不与贪官污吏相勾结而害民,就值得鼓励。”

        高名衡站起来,沉声道:“准许商人为官这一点,我反对。商人逐利,这是其本性。若是让其为官,必危害百姓。督帅,其他的还可商量,但这一点本官坚决反对。”

        周显摆手道:“高抚台请坐。这点太冲之前和我商议过,他这个官和你所想的可能有点不一样。所谓准许其为官,也就是一些协助主官的小吏,并无特别的实权。例如,对这些商人进行征税时,需要计算他们需要交纳的税款,查验他们是否偷税,等等诸多的事情。商人熟悉商人,他们做这些事会比官府的人来做更加有效。而且他们接触、管理的是那些商人,并不是管理百姓,也做不出什么害民之举。”

        高名衡说道:“那如果他们和商人勾结,共同做出欺瞒官府这样的事情怎么办?”

        周显笑了笑道:“凡事都有利有弊。我们可以再设一个类似的监管结构,专门监督他们。只要他们犯罪,同样严惩。但这些都是小事,既然高抚台反对,就暂缓施行吧!以后可以再行讨论此事。”

        说完,周显转头向黄宗羲道:“太冲,这些事情你应尽早做成文档,传喻四方官吏。而除了改革税制之外,你还要负责为我提供足够的赋税。我将海贸、盐场、矿场、以及山东境内所有的商业运营全部都交给你来管理。如何做,由你来做主。但我要求,到今年年末,我要商税方面翻上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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